湖北消毒產品生產許可辦理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
辦理對象
湖北省內符合辦理條件的企業。
辦理條件
1、湖北省內符合《消毒管理辦法》、《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的企業;
2、申報資料符合要求。
所需材料
1、《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申請表(新證);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生產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和租賃協議);
4、生產的產品目錄及生產工藝流程圖;
5、主要生產設備、質檢檢測儀器清單;
6、申報衛生用品的需提供生產環境檢測報告;
7、生產用水檢測報告;
8、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生產企業現場審核意見書;
材料要求:
(1)申請資料一式兩份,其中原件1份,復印件1份(復印件應當清楚并與原件完全一致)。申請資料應使用A4規格紙張打印(中文應使用規范漢字;建議中文使用宋體小4號字,英文使用12號字;除企業地址、商標、型號外的外文應譯為規范漢字)。申報的各項內容要完整、清楚、不得涂改、前后一致。所有申請資料逐頁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如企業未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須逐頁簽名。
(2)申請人委托他人提交申請材料時,應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委托人的信息復印件。
(3)《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四年,請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30個工作日提出延續申請。《消毒產品衛生許可證》到期后證號自動作廢,不作換發。
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不包括申請人補正材料所需的時間)。
審批流程
申請登記→輸入資料→合議→受理(資料不全需補資料后重新合議)→經辦人初審→現場審核→主管處審核→處長審核→主管委簽發→打印→發放→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