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雕文化柱景觀柱一但被放入城市公共空間,必定要和它存在的空間或周邊空間發生相應的關系,這往往取決于石雕文化柱在這個公共空間中的地位以及職能需要。這種需要決定了文化柱在公共空間中的數量、擺放位置、排列形式等。不同的組合方式會對人們產生不同的空間感受。文化柱在城市公共空間內的布局形式與它在公共空間中的職能以及藝術效果等作用密切相關,石雕文化柱在公共空間中出現的形式有兩種,一種是單體出現,另一種是多體出現。多體形式出現時一般有以下幾種排列形式:直線排列、半圓弧排列、平行線排列、圍合排列。
當石雕文化柱以單體形式出現時一般是作為城市廣場的主雕而放置在廣場的視覺中心位置,尺度高大醒目,空間領域覆蓋整個廣場。以圖騰柱和紀念性雕塑居多。
廣場文化柱體現分割功能的時候一般是將文化柱單排放置在廣場邊緣地帶或者出入口處,通過石雕文化柱來分割開廣場空間和外部空間,也可以在公共空間內部劃分出不同的區域例如榆林文化廣場文化柱便是通過直線排列方式將平淡的空間一分為二,廣場文化柱兩邊的景觀又被文化柱統一在一起,使原本沒有起伏錯落的廣場一下子活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