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發明人更改姓名提出變更請求的:
(1)個人因更改姓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2)個人因填寫錯誤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聲明及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企業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4)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5) 機關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
(6)其他組織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7)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參照以上各項規定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8) 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因更改中文譯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聲明。
2、因漏填或者錯填發明人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全體申請人(或者利權人)和變更前全體發明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證明文件。
3因發明人資格糾紛提出變更請求的:
(1)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因權屬糾紛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如果糾紛是通過協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權利轉移協議書。
(2)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
(3)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是單位,因其合并、分立、注銷或者改變組織形式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4)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因繼承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當事人是合法繼承人或者當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證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規定外,共同繼承人應當共同繼承專利申請權( 或專利權)。
(5)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因拍賣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
(6)專利權質押期間的專利權轉移,除應當提交變更所需的證明文件外,還應當提交質押雙方當事人同意。
4、因更改中文譯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發明人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