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生產,也稱為定點生產,俗稱代工(生產),基本含義為品牌生產者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關鍵的核心技術負責設計和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渠道.
原始設備制造商具體的加工任務通過合同訂購的方式委托同類產品的其他廠家生產。之后將所訂產品低價買斷,并直接貼上自己的品牌商標。這種委托他人生產的合作方式簡稱OEM,承接加工任務的制造商被稱為OEM廠商,其生產的產品被稱為OEM產品。可見,定點生產屬于加工貿易中的“代工生產”方式,在國際貿易中是以商品為載體的勞務出口。
原廠設備制造商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是受托廠商按來樣廠商之需求與授權,按照廠家特定的條件而生產,所有的設計圖等都完全依照來樣廠商的設計來進行制造加工。
基本條件:
一、委托方
(1)的技術輸出能力;
(2)的品牌形象;
(3)廣泛的市場網絡;
(4)產品開發能力;
(5)技術控制能力。
二、制造方
(1)過剩的、的制造能力;
(2)真誠的合作意愿;
(3)對市場方向有較強的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