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訓考核對象:
深圳市所有危化品生產經營單位(具體范圍見相關法律法規)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已經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并在有效期內的人員除外),以及大量使用危化品的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
二、培訓考核內容:
按照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制定的《深圳市危化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教材》及《深圳市危化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大綱》進行培訓與考核
三、培訓考核組織與實施:
經市安監局備案且具有“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 培訓范圍的安全培訓機構均可開展相應培訓項目,自行確定招生及培訓時間。培訓機構需嚴格按照教學大綱要求,完成規定培訓內容,確保培訓學時。考核時間定于10月上旬,考核合格者可取得相應安全合格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區(新區)安監局要高度重視,督促轄區內相關企業和人員報名參加培訓并接受考核,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以強有力的執法手段確保危化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部按要求考核合格。
(二)各安全培訓機構必須嚴格按照培訓大綱科學制定教學計劃并認真組織教學;精心選配高水平師資,加強實際操作能力訓練,確保學時和教學質量;同時要加強教學過程管理,建立健全培訓檔案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