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冊基金管理公司有哪些條件? 一、注冊資本要求: 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不敵有1億人民幣,且必須都是實繳的貨幣資本,根據《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擬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如果注冊的資本沒有達到要去是不可以注冊的。 二、注冊基金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 (一)接受其他股權基金委托,從事非證券類的股權投資管理、咨詢。(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以公開方式募集金;(2)在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投資;(3)二級市場股票和企業債券交易(但所投資企業上市后,股權所持股份不在此列); (二)接受其他股權基金委托,從事非證券類的股權投資管理、咨詢,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三)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發放貸款;(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開方式募集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經營范圍可以是多種,但是必須在經營范圍的許可條件下經營業務,不能超出經營范圍的規定。 三、其他條件要求: (一)注冊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章程不但要符合《公司法》的規定,還要符合《證券基金法》的規定。 (二)注冊基金管理公司的出資股東必須沒有違法的記錄,主要的股東還應該有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或者金融行業的經驗,注冊出資的資金不得低于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