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98)建房物字第18號文件規定,全國城 中心被指定為首批全國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定點培訓單位。 為貫徹落實人事教育司和住宅房地產業司聯合下發的(96)41號文件的“物業管理企業經理、部門經理及相關從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的精神,進一步提高物業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和業務素質,促進物業管理的普及與發展,盡快趕上國際水平。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33條、第61條之規定,全國城 中心繼續舉辦“全國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培訓班”,
一、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1 、培訓對象物業管理公司的正、副經理,經理助理和三總師及相關從業人員;各、企事業單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門負責同志及在校學習物業管理的和社會各界將來從事物業管理有關工作人員。
2 、培訓內容 考慮到廣大從業人員工學矛盾較為突出的這一特點,培訓將采取自學與面授相結合的方法,面授期間將重點進行輔導和統一命題考試,考試合格者由頒發全國通用的《全國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培訓班將嚴格按照物業管理崗位培訓指定教材,以《物業管理概論》、《物業管理法規》和《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三門課為重點,其它三門考查課程組織導。
3 、培訓時間 即將開班,名額有限,欲報從速
二 、其他
1. 帶3張1寸免冠照片。
2. 帶個人復印件1張。
三、培訓內容
1、執業物業管理考試相關政策及注冊管理辦法的介紹;
2、《物權法》中涉及物業管理領域的相關規定與建筑物和社區共用部分的權屬區分、管理使用權益歸屬的糾紛處理;
3、維修基本管理辦法的相關情況介紹;
4、物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5、物業管理糾紛案件若干問題司法解釋的立法背景及主要思路;
四、繼續教育記錄 此次培訓的內容將作為物業管理的繼續教育課程,在中華共和國頒發的《全國物業管理企業從業人員崗位證書》上填寫所培訓內容并加蓋。
附件地鐵站臺:環中線民治地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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