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危化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第四條 危化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 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化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化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 負責。
危化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深圳市危化品安全管理人員考試和書頒發:
深圳市危化品安全管理人員考試時間統一是由深圳市安全生產監督統一安排,考后10個工作日出成績,考后30個工作日內,考試合格者,統一由深圳市安全生產監督發放深圳市危化品安全管理人員書。考試不合格者,報考下一批次的考試參加補考,需交補考費和重新交報考資料。
危化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名資料及費用:
(1)本人復印(正反兩面);
(2)本人近期一寸紅底照片3張(也可提供電子檔照片);
(3)相關 原;
(4)高中或中專以上復印;
(5)《深圳市危化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名表》一份(本中心提供);
(6)深圳市危化品安全管理人員報考費用,包含培訓費、書本費、報考費;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