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貨人備案
我司去到貨口岸的商檢局作收貨人備案(進口食品收貨人備案只需辦理一次即可,全國各口岸通用,貨物到港前要做好收貨人備案,拿到備案號后才可以報檢;備案單位跟實際收貨人要一致,而且備案單位需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
二、中文標簽備案
到商檢局作中文標簽備案。(約10個工作日完成)凡是進口食品必須要做中文標簽備案,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 原標簽樣張及翻譯文、中文標簽樣張、經銷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樣品兩瓶;
2. 關于食品進口中文標簽的制作,商檢局是有確切要求的,詳細資料如下:
a) 進口食品的中文標簽應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必須標注內容"的規定,具體應該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原產國或地區、凈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方法、經銷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b) 具體制作方法:
一是將上述"必須標注內容"直接印制在進口預包裝食品包裝的相應位置;
二是如不能直接印刷需要在原標簽上加貼中文標簽時,將上述內容印制成面積適合的中文標簽進行加貼,應加貼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固定位置,加貼好后形成一份完整的標簽樣張,并以平面形式掃描在A4紙上。
c) 食品進口時,加貼的位置及內容必須標簽樣張相一致。加貼的中文標簽所覆蓋的原標簽外文內容不需再進行對應翻譯標注。
報檢預審食品進口報關前需要報檢,檢驗檢疫需要的資料:
1、國外產地證
2、國外衛生證
3、標簽內容中文翻譯
4、產品標簽樣張(定型包裝食品,原材料類一般不需要)
檢驗檢疫窗口批復通過后,出貨物進口通關單,用來報關。
報關出稅單,需要提供如下資料:
1.原產地證、
2.衛生證
3.生產商產品成份分析報告,產品在其國家(地區)注冊和批準銷售的證明
4.原包裝標簽樣張一份
5.中文標簽樣張三份;
6.生產商灌裝日期證明;
7.裝箱單
8.商業發[piao]
9.貿易合同;
10.生產國薰蒸證明書—如果包裝產品的托盤上有標注”IPPC”標識,則不需提供,如果沒有標注,則需要提供原件” 薰蒸” 如果同一批貨跟不同的供應商買的,需要不同供應商提供以上資料。